关于新增韶关市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的通告
韶公通字〔〕第8号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各县(市、区)道路部分路口路段新增设置了45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韶关市道路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韶关市公安局
年7月16日
附件:
韶关市道路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一、新丰县
序号
设置地点
设置形式
监控的违法行为
管辖单位
1
医院十字路口路段区域
固定
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
新丰县府前路与丰城大道交界路段区域
固定
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3
新丰县人民东路建设银行路口路段区域
固定
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4
新丰县人民东路迎宾路口路段区域
固定
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5
新丰县人民东路政府广场路段区域
固定
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6
新医院路口路段区域
固定
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7
新丰县人民西路老黄礤路口路段区域
固定
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8
新丰县人民西路与新西路交界路口路段区域
固定
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9
新丰县人民西路新黄礤路口路段区域
固定
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0
新丰县新东路与车田路交界路口路段区域
固定
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1
新丰县车田路供电局十字路口路段区域
固定
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综合编辑:新丰生活网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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