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白癜风的危害 http://news.39.net/bjzkhbzy/180613/6326476.html
为确保我县在秋、冬季特别是中秋、国庆、重阳等节日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颁布本防火禁火令:一、禁火期从年10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二、禁火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野外范围。三、禁火规定在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四)吸烟(森林防火区内)、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七)焚烧沥青、油毡、橡胶、轮胎、塑料、皮革、垃圾等;(八)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和大气污染的用火行为。四、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五、凡违反本禁火令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局或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森林火情举报、、。

新丰县人民政府县长:区毅明

年9月29日

来源:新丰县人民政府

编辑:廖倩怡

校对:陈欣欣

责编:陈志佳

转发是最大的赞赏,我与10W+之间只差你一个转发

新丰最齐全的信息都在这里~等你加入!

查找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nfengzx.com/xfxhj/8013.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