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下称《条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党支部书记从充分认识支部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认真开展清理规范;全面提升支部建设质量三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解析。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条例》原文,并结合检察工作党的建设,特别是党支部建设工作进行了学习讨论。
会上,党支部书记强调,一是要树立看齐意识,迅速学习好《条例》,党员特别是支部委员及具体负责党务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并注意在具体工作中加强运用;二是要对照《条例》规定,查找支部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落实好“三会一课”、党员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三是要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强化支部执行力和战斗力。四是课后要积极主动对党章党规进行自学,确保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编辑黄文倩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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