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叶小钟通讯员黄苏静李治文12月28日,广东韶关新丰县人民法院与韶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关于共同建立韶关市新丰县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协议》,标志着新丰县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开启新篇章,不仅丰富了新丰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方式,还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增量,有利于新丰县企业和群众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更好地服务新丰打造韶关融湾先行区、优先发展桥头堡,对新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新丰县人民法院是全市首个与市仲裁办签订共建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协议的基层法院。随着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新丰县人民法院即日起就可以将起诉到法院的民商事纠纷直接委派给市仲裁办进行诉前调解。此前,新丰县人民法院通过全面实行调解前置化、打造多元共治联调模式、前移解纷关口等方式,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的作用,多措并举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宗。今年以来,新收各类案件件,新收案件数同比有所下降。尽管如此,新丰县人民法院依然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困境。此次签约充分利用了各自的优势,让更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非诉解纷渠道,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从而降低当事人纠纷化解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与合作的深入,将对优化新丰营商环境、缓解新丰县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难题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