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社区为原籍居民颁发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月12日下午,亭湖经济开发区新丰社区举行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颁发仪式,该社区51岁的居民胥翠花领到全社区第一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这标志着新丰社区居民从此当上了股东,可以参与社区管理决策和收入分配,享受收益分红。

年10月,亭湖区委、区政府确定新丰社区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新丰社区作为试点社区先行开展了试点工作。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新丰社区按照盐城市亭湖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改革试点要求,为农村集体股份权能改革探索出能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体系。

该社区共认定人为新丰社区集体成员,并造册登记、上报备案,界定成员身份,完成股权证颁发工作。据悉,该社区股权证以户为单位,全社区本股权证将由社区居委会陆续发放到各户居民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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