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全县已全面进入禁火期,然而仍有人顶风作案,擅自违规野外用火。
2月9日上午10时许,丰城街道城东村居民胡某某图省事,在城东村碧桂园珑玥府背后的田里堆烧杂草。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并将嫌疑人胡某某带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展开调查。
经勘察,野外用火堆火点距离林地米内,堆火面积约为一平方米。其行为违反〔〕第1号《新丰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县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胡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嫌疑人胡某某:
今天下了雨,我就将杂草一堆堆在田地里烧,差不多烧着了,警察就来了,并问我为什么在这里堆火,跟我说吹风容易导致火灾。我这次犯大错误了,以后不这样做了,过年都不安心,希望大家都要注意,山、田地里都不要烧火,大家要注意安全。
县公安机关表示,将始终保持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请广大群众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政府发布的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新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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