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新丰镇开展巡察工作,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饶平县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年3月22日至4月21日进驻新丰镇开展巡察监督工作,并对省定贫困村溁东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3月22日,我镇在镇政府一楼大会议厅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议由副县长、镇党委书记廖利兴主持。参会人员有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郑国涛,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王文清,副组长余少敬和第四巡察组组员,镇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中层副主任以上干部,镇属各党组织书记,各村主任,下属各单位、上级派驻我镇有关单位负责人,近3年来退休的科级领导干部,中山驻溁东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溁东村第一书记。

会上,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王文清作动员讲话,副县长、镇党委书记廖利兴代表新丰镇党委作表态发言。

本次巡察的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重点将检查以下方面情况:

(一)围绕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围绕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三)围绕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围绕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

(五)围绕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七)围绕县委近期开展的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中心任务,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在履行职责、推进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八)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巡察公告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在新丰镇政府办公楼大门右侧设置联系信箱;设立专门值班(接听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来信请寄送:中共饶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转县委第四巡察组。

来源:美镇新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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