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焦点宁夏上半年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怎么能这样呀,太不应该了!”“这才叫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近日,原州区炭山乡石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沙德文因违规套取低保资金及各类扶贫补贴元,被开除党籍,此事成了石湾村村民饭后茶余谈论的焦点。“群众利益无小事,惩治腐败无盲区”。今年以来,宁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央、自治区关于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精准执纪”护航精准扶贫,推动扶贫开发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今年前6月,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84件,党政纪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多维监督不缺位

精准扶贫,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投入很大,如何保证这些资金用到刀刃上?是眼下面临的现实问题。年,自治区各级财政共投入19.17亿进行脱贫攻坚。在扶贫项目申报、资金拨付和使用过程中都可能存在廉洁风险。”自治区驻财政厅纪检组负责人表示。

  

宁夏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目前仍有58万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关键在精准;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更应如此。自治区政府出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负面清单,重点检查和纠正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公款消费、损失浪费、滞留闲置及随意调整、变更项目等违规违纪行为。宁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精准扶贫和执纪监督无缝对接,将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各级财政、扶贫等重点部门,锁定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负责人和村会计等直接与群众办理相关事项和落实惠农政策补贴联系较紧密的人员,采取进村入户走访、线索排查、督导巡察等方式,对事关扶贫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进行全程监督;健全监督网络,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通过将举报方式印制在招贴画、便民服务卡上,张贴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务公开栏、集贸中心等人流密集地区等举措,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同时,利用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   

“蝇贪”虽小,其害“如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关键是要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理顺群众心气。宁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施策、精准发力,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

  

与各级党委政府开展扶贫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的同时,自治区纪委部署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将重点内容聚焦在查处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持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通过整合市县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力量,采取自办、提级督办、分片联办和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自治区纪委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定期梳理一批群众反映集中、性质严重的问题线索,严格分类处置,限期办理。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共向5个地级市纪委交办反映基层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7件,其中对中纪委转办的海原县和西吉县28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了挂牌督办,已办结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停职3人,免职5人。

从严问责不姑息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宁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盯住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事项三个方面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履责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吴忠市出台精准扶贫责任追究办法。“比如对扶贫目标任务落实不力,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形象工程,或欺上瞒下形成‘数字脱贫’的,将严肃追责;村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既要追究挂点驻村的乡镇干部的责任,还要追究县直有关分管领导的责任。”

  

除了严格责任追究,宁夏还对扶贫开发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者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责任,又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海原县高崖乡红古村村委一班人套取、挪用扶贫项目资金12万元用于村务开支,时任包村领导高崖乡党委副书记罗永平被县纪委约谈问责;原州区妇联妇儿工委副主任马桂梅、残联副理事长张信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不认真履职尽责,原州区日前责令两人分别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区妇联和残联追责进行通报批评。

近日,宁夏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固原市西吉县震湖乡王坪村违规向村民收取自筹款问题。

西吉县震湖乡王坪村在落实“双到扶贫攻坚工程”和“马铃薯示范项目”给村民发放马铃薯种子时,违规向村民收取自筹款元。村党支部书记张占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梁振文被诫勉谈话,村会计李彦强被通报批评。违规收取的自筹款全额退还村民。

  

2.固原市西吉县什字乡新店村违规向村民收取保证金问题。

西吉县什字乡新店村按照什字乡要求,在发放农膜过程中,违规向村民收取保证金元,上交什字乡政府。覆膜工作结束后,什字乡政府将保证金退还给新店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学文,马学文没有及时退还村民,而是存入个人账户。什字乡党委分别给予马学文、村委会原主任马玉川、原村会计马德选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三人村干部职务。西吉县纪委对时任什字乡乡长马国荣、乡纪委书记马林选通报批评。违规收取的保证金全额退还村民。

  

3.固原市西吉县偏城乡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西吉县偏城乡挪用“整村推进-肉羊养殖”和“马铃薯一级种薯推广”项目补助款28万元,用于双羊套村环境改造工程支出。西吉县给予偏城乡党委原书记马贵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偏城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职务;偏城乡原乡长周效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3起典型问题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下大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扶贫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公开通报曝光。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的,要严肃追究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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