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新丰县润新自来水有限公司-年自来水制水设施日常运营所需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新丰县润新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丰县润新自来水有限公司-年自来水制水设施日常运营所需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SY24GZ
二、项目名称:新丰县润新自来水有限公司-年自来水制水设施日常运营所需药剂采购项目
三、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新丰县润新自来水有限公司-年自来水制水设施日常运营所需药剂采购项目2家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单价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