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新丰县环境保护局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新发改字〔〕25号粤环函〔〕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项目名称:新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
5、招标项目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招标项目主要规模:污水处理设施共7座(其中梅坑镇2座,马头镇5座),设计总处理规模为吨/天;处理设施及工艺(岭头村等5座采用“厌氧+人工湿地”、梅坑村和梅中村采用“地埋式一体化设备+人工湿地”、大席片区采用“地埋式一体化设备+氧化塘”);新建和改造管沟共长10.km(新建管道DN长2.km、DN长2.93km、DN长0.58km;改造管道DN长0.78km、DN长0.26km;改造排污沟渠2.km)。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及县自筹;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梅坑镇,马头镇;
9、招标项目施工工期:日历天,中标人必须在所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招标工程。
10、招标项目招标上限价:.27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招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编号:01
标段名称:新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
2.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水)乙级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污水)三级及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类项目业绩,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类项目设计及施工业绩。
2.4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96号)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本次招标开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近3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5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须按照《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52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网址:北京有治白癜风的专业医院吗白殿风好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