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共新丰县委党校政府特聘专才招聘公告
因党校工作需要,经新丰县人民政府批准,中共新丰县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特聘专才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研究生
本科
中共新丰县委党校教师(从事党员干部培训工作)
1
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以上或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经济学(A02)、政治学(A)、
马克思主义理论(A)
经济学类(B)、经济与贸易类(B)、政治学类(B)、马克思主义理论类(B)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身体健康;
(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愿意履行雇用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和服从意识;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六)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政策外生育人员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其中超生人员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用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通过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由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通知试讲,择优录取。
(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面试通过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有无不得招录为党校教师情形的,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
四、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基本薪金+绩效薪金,即:基本薪金为新丰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现行工资标准,绩效薪金为每年8万元的人才津贴,其中6万元按每月元随基本薪金发放,两万元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奖励金,年终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后,按考核等次一次性发放;按照国家标准购买五险二金,年总收入不低于15万元。
五、简历投递
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个人简历、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和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gxfdx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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