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春节期间大量外出人员返乡过节,县城过节的人员、车辆将数倍增加,人流物流车辆庞大的状况,同时为方便群众春节购物,活跃春节市场、丰富春节文化生活,结合我县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实际,经县政府批准,设置以下7不临时应节市场,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设置如下7个临时春节应节市场(一)在东环路名汇花冠门口以南路段设置迎春花市;
(二)在南门塘广场西边设置对联、年画市场,在南门塘广场东边设置水果、糖果等干货临时应节市场;
(三)在水务局西侧空地设置农副产品临时应节市场;
(四)沙塘市场一条街设置友副产品临时应节市场;
(五)在新龙大道南区活禽市场南侧空地安排农副产品临时应节市场;
(六)在新一村市场设置农副产品、水果临时摆卖点;
(七)在黄陂桥下西侧空地设置农副产品、水果临时摆卖点。
设置期限花市、对联、糖果和临时摆卖点设置时间从年1月15-1月24日(共10天)。
管理措施(一)县住建局城服中心、执法大队、环卫所、物业管理站、县综合应急大队共同实施管理,各司其职。县城服中心、执法大队负责位置的划定,按规定收取占用费,管理好摆卖秩序;县环卫所负责卫生管理,对档位的卫生实施全程监管;县物业管理站、县综合应急大队负责协助城服中心、执法大队、县环卫所共同搞好应节市场管理工作;
(二)县交警大队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丰城街道、公安、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实施监管;
(三)为了维护路面、路灯、绿化等市政设施,收取每档保证金元;
(四)需在交纳占用费、管理费,签订保证书和交纳相关保证金后按划定的位置、时限进行摆卖,期满后经检查,服从管理、自行清理场地的,给予退回保证金;
(五)在应节市场设置期间,县城范围内的一切经营行为一律按入室经营和划行归市的规定进行经营,须进入临时应节市场经营的,必须服从城市管理人员的管理,乱摆乱卖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相关告知事项(一)用户在报名后,档位经招投标的方式取得档位使用权;
(二)在县城应节临时市场摆卖经营的人员,必须遵守城市管理规定,服从城市管理人员管理;
(三)为确保安全及城市秩序,花市经营场所的档位帐篷、水、电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设置,不得私自乱搭乱接,摊主必须缴交水、电费用,档位帐收取保证金不收取租用费;
(四)报名及招投标地点:新丰县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东风路5号);
(五)招投标及办理缴费时问:
1、对联推位:年1月6日上午9时
2、糖果推位:年1月6日下午3时
3、花市推位:年1月7日上午9时
(六)入场时间:最早入场时间为年1月15日。
特此公告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年12月26日
来源:县住建局、秀美新丰
编辑: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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