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头镇主要领导率队到新丰村委会对违建房屋进行依法拆除
该处违建房屋位于溪头镇新丰村委会周屋村丰头小学旁边,占地面积.8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4平方米,涉及地类属于林业用地,此前阳西县自然资源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恢复土地原状,但当事人抱着侥幸心里,迟迟未履行义务。为此,溪头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深圳等地约见当事人,与其沟通协调,向其解释政策法规及后果,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反复的沟通协调,最终使当事人认识到该行为及后果的严重性,于年12月14日向溪头镇人民政府递交《拆除承诺书》,同意拆除违建房屋。
违建房屋围墙正在拆除当中
溪头镇在实施依法整治农村违法建房行动中,充分体现了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的决心和毅力,工作中注意方法方式,善于换位思考,坚持依法行政这条底线,本次拆违行动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下一步,溪头镇委镇政府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执法力度,持续向“违建”亮剑,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同时做好普法宣传和服务,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申请建房,加大力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来源:阳西县融媒体中心?阳西微报图文:溪头镇委宣传办
编辑:申定发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