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农村基层工作人员队伍力量,现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4名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件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选聘对象为我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含下派、挂职人员)。
人选除应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第十四条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年12月31日;
3.学历中专(职)、高中及以上,不设专业限制;
4.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累计满2年或担任村(社区)主任累计满3年,任职年限计算截至年12月31日;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6.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或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近5年受到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或任职期间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选拔聘用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各镇(街)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选聘程序
根据我县镇(街)事业单位岗位情况,丰城街道、马头镇、梅坑镇、回龙镇各设置1个岗位,全县共4个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任职村(社区)所在的镇(街),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年7月6日至7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先向各镇(街)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并通过组织推荐,再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考生须按岗位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户口簿(审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5)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有关任职文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及至报名截止日的在职证明(须加盖镇街党工委公章);
(6)人员推荐表(附件3,须加盖镇街党工委、县委组织部公章);
(7)健康调查登记表(附件5);
(8)考生承诺书(附件6)。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从事“三农”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不设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年7月18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请于年7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到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通知通告栏统一公布公布笔试成绩,考生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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