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这四人都因酒驾被判刑粤F车主,你喝

一些“醉猫”怀着

“离家近、时间晚交警不查...”

的侥幸心理,酒后开车...

往往危险就躲在侥幸的背后,

新丰4人被判刑,全都是因为酒驾!

2月20日,新丰县人民法院对4名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犯罪人员进行判决并决定逮捕,由新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新丰县看守所。

他们到底犯了什么事?被判了多久?快跟小编来看看...新丰的各位司机大佬,酒后驾车真的很危险,敲响自己的警钟,别拿生命开玩笑!

新丰县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人潘某伦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案情回顾:

年11月16日中午12时许,潘某伦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新丰县岭下路因醉酒驾驶,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mg/ml,医院抽取血样;经司法鉴定所检测,潘某伦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68mg/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图文无关)

2被告人张某财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案情回顾:

年11月1日00时32分,张某财驾驶粤F50***小型轿车行至丰城街道人民东路13号(中国黄金店)门前,因饮醉酒驾车致使车辆失控发生侧滑后撞向右侧人行道的施工铁架和行人李某育,造成黄某荣、尹某兵从施工铁架跌落受伤及李某育被车辆撞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由于张某财驾驶粤F50***小型轿车逃离事故现场,所以,张某财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图文无关)

3被告人曾某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案情回顾:

年12月03日10时00分,曾某来涉嫌饮酒后驾驶粤F3F***小型客车,途经国道新丰县银山红绿灯路段时,与陈某辟驾驶的粤BJ6***小客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随后,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程序现场对曾某来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8mg/ml。年12月06日,经司法鉴定,曾某来的血样中检测出乙醇浓度为.96mg/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图文无关)

4被告人邹某志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案情回顾:

年8月08日22时25分,邹某志涉嫌酒后在新丰县丰城街道暮色酒吧门前路段与行人叶某海发生口角,后邹某志驾驶粤F40***小型轿车故意撞上叶某海,造成车辆损坏及叶某海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程序现场对邹某志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0mg/ml。年8月14日,经鉴定,邹某志的血样中检测出乙醇浓度为.33mg/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图文无关)

也许

你明白这其中的危害

可你却总是存在侥幸心理

交警近期配备了新式酒精测试仪

实时上传违法信息

让酒司机们无处可逃

你们还敢不敢酒后开车?

温馨提示:新丰人热情好客的性格在饭桌、酒桌上显得踊跃,但要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桌上“不要贪杯”,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新丰好帮手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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