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近期发生两起汽车自燃事故车主须定

日前,新丰消防中队接到指挥中心命令称,位于新丰县国道往横江管理区附近,有一辆小型面包车自燃起火,所幸司机及时逃生,未造成人员伤亡。据介绍,消防官兵到达事故现场后,车辆已被烧成空架。消防官兵随即利用消防水枪打击火点,五分钟后将火扑灭。   

除此之外,1月25日22时26分,在新丰县紫城工业区碧桂园小区路口处,一辆湘L牌的泥头车行驶过程中左侧内胎突发冒烟起火。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后,现场充满刺鼻焦味。消防员立即对泥头车左侧轮胎进行射水,实施冷却灭火,同时对右侧轮胎及油箱等重点部位进行冷却降温,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22时41分,火势被彻底扑灭。

临近过年,天气多变,消防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行驶途中注意安全,随车应配带灭火器,并定期对行驶车辆进行“体检”和更换配件,以防因轮胎磨损、线路老化等原因引发车辆起火,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本文来源于《韶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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