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镇人民政府
关于二〇一六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部署,现就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年7月20日至8月5日。
二、征集对象基本条件: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
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身高:男性cm以上,女性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三、征集办法:应征青年必须在8月5日18时前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