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信社有不良贷款的街坊,一定要认真看下去!并相互转告。
新府〔〕37号
新丰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清收农信社
不良贷款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改制农合机构组建农商行的重大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新丰农信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改善我县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新丰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清收时间: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至年12月10日。
二、集中清收对象:凡在新丰农信社各营业网点贷款逾期未还的所有借款单位和个人。
三、集中清收办法:由新丰县公检法联合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人行、新丰农信社联合组成)采取行政、司法等手段进行强力清收。对所有欠款不还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和个人,按程序依法向法院申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涉嫌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及高利转贷罪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造谣生事,或以其他方式阻碍专项行动实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特此通告。
新丰县人民政府
年8月28日
来源:新丰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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