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丰县第四批医疗卫生类ldqu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根据韶关市“丹霞英才”计划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部署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人才30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按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卫生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45周岁以下的,不设学历要求。

2.乡镇卫生院: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以上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为30人,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40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部分岗位需取得相应资格条件的依据岗位公告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新丰县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新丰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医院给予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一定的安家费用: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取得非基层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每人发放安家费20万元;(2)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每人发放安家费15万元;(3)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主治医师职称的人员,每人发放安家费15万元。

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从医上岗退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规〔〕2号)规定的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可享受上岗退费补助,每人每学年退费标准元,聘用后分四年逐年退补,并要求在新丰县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中心)服务不少于5年。

其他待遇:

1.符合“丹霞英才”认定范围内的,实行“丹霞英才卡”服务。持卡人可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2.符合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出台并执行的人才政策规定的,享受生活、租房、购房补贴以及便捷政务服务等相关人才待遇。根据不同层次、类别,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市财政10万元生活补贴、20万元住房补贴、年龄40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可同时享受省财政给予的20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8万元购房补贴、2.4万元生活补贴,本科生可享受3万元购房补贴、1.2万元生活补贴。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新丰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到新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办现场报名。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年10月9、10、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10月12日下午17时。

3.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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