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新丰县十大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过前期的资格审查、公开投票、考察等程序后,5月31日,新丰县召开“十大模范人物”评审会。
会上,由县四套班子代表、“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县直相关部门、各党(工)委和局机关党委有关负责同志,历届“新丰好人”代表,以及年“新丰十大优秀人才”代表等50名评委组成的大众评审团,在认真听取县委考察组对35名模范人物推荐人选的情况介绍后,对推荐人选的条件、典型事迹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审和投票,并评审出了14名预备人选。
下一步,14名预备人选有关情况将提交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量,并研究确定10名候选人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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