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村民朋友们:
为加快推进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项目新丰市场片区拆迁工作,根据总体工作部署,新刘棚改指挥部已组织新农村及各专业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完成了入户复核、信息采集梳理及初步认定公示工作。同时,在棚改指挥部的监督、组织下,新农村经民主程序产生的村级认定组成员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合情合理、依法依规”的原则,对新丰市场片区非住宅进行了最终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本次公示期自年10月20日至年10月22日,由全体村民对认定结果进行核对,广泛征求村民对认定结果的意见。在公示期间内,村民对认定结果持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形式反映情况,工作时间为:8:30-11:30;14:00-17:00。
1.前往新农村棚改签约大厅内直接向镇、村、实施主体及专业公司工作人员反映,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向棚改指挥部电话反映,联系。
被拆迁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未按照《新丰市场片区拆迁补偿细则》有关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此次公示内容作为新丰市场片区被拆迁人补偿依据。
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
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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