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嘉兴市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及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开展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注册在新丰镇区域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含注册在新丰镇区域内的装修装饰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
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年9月30日
三、填报方法用人单位通过“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审报。
具体办法:用人单位进入“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